國家能源局9月15日發布關于新疆和什托洛蓋礦區陶和礦井一期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關于新疆巴州陽霞礦區蘇庫努爾區玉鑫煤礦項目核準的批復、關于新疆昌吉白楊河礦區白楊河礦井一期工程項目核準的批復,涉及煤炭產能360萬噸。
國家能源局在批復中表示,為推進新疆大型煤炭基地建設,保障能源穩定供應,優化煤炭產業結構,促進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同意實施煤炭產能置換,建設和什托洛蓋礦區陶和礦井一期工程項目、陽霞礦區蘇庫努爾區玉鑫煤礦(一號礦井)項目、白楊河礦區白楊河礦井一期工程項目。
這3個煤礦項目建設規模均為120萬噸/年,均被要求配套建設相同規模的選煤廠、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落實環境保護措施、保證煤礦建設和生產期間安全生產、妥善處理好項目建設與外部環境的關系、有效預防和化解可能產生的社會風險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