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甘肅局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推出一系列硬招實招,在嚴格執法與暖心服務之間尋找最佳平衡點,推動礦山企業安全水平持續提升。
規范檢查行為,從頻次控制到分類施策
該局全面遵循“五個嚴禁、八個不得”工作要求,嚴控執法檢查頻次,分類施策確保精準監察。根據礦山風險等級實施差異化檢查方案,對風險突出、管控能力不足的企業進行重點檢查,而對安全管理規范、風險可控的企業則減少檢查頻次。
創新執法方式,遠程監察與聯合執法并舉
甘肅局充分挖掘風險監測預警系統潛力,加大遠程監察執法力度,實現了“讓數據多跑腿,為企業減負護航”的目標。同時加強與省、市、縣礦山安全監管部門的協作,強化聯合執法機制,有效避免重復檢查和多頭檢查。
提升執法效能,嚴格執法與熱情服務并重
“我們牢記減礦次不是減標準、減責任、減擔當,只要是有利于保護礦工生命安全的事,必須‘事不避難、義不逃責’。”甘肅局黨組書記、局長趙永鑫表示。通過大力推行剛柔并濟的執法模式,建立完善輕微違法免罰、自查上報不罰、重大違法必罰、舉報核實和重復違法重罰的執法工作機制,既樹立了法律權威,也推動了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
聚焦重大災害,科學技術賦能風險管控
甘肅礦山災害復雜多樣,特別是煤礦企業沖擊地壓、瓦斯、水害等災害耦合疊加,油氣涌出等罕見災害逐漸露頭。面對這一嚴峻挑戰,甘肅局沒有止步于常規檢查,而是推動隱蔽致災因素普查向深度排查和系統排查推進,持續督促建設透明地質、透明礦山。同時推動4個研究中心充分發揮作用,打造高水平產學研合作平臺,開展礦山深部開采致災因素耦合關系和復合災害機理基礎性研究。
隨著甘肅局持續深化礦山安全監察改革,優化執法方式,提升執法效能,甘肅礦山安全生產形勢將持續向好,為全國礦山安全監察系統提供可借鑒的“甘肅經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