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自然資源督察事務中心通過“健全規章制度、找準職責定位、強化業務培訓”三項舉措,推動工作落實,迅速打開局面,確保各項工作起好步開好局。
規范制度建設,夯實管理基礎。堅持以政治建設為引領,結合主題黨日、“三會一課”、每周半天集中學習等活動,嚴格落實“第一議題”制度,認真傳達學習廳黨組工作部署和具體要求,不折不扣落實到位、執行到位。明確黨總支議事規則,通過黨總支擴大會議,相繼制定內部安全管理、財務管理、干部管理、車輛管理、網絡安全管理和保密等10余項內部管理制度,堅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同時,注重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制度落地生根、發揮實效,為中心各項工作有序開展提供制度保障。
找準職責定位,強化責任擔當。認真對照廳黨組工作要求和“三定”文件,加快工作與人員深度融合,緊緊圍繞“服務支撐”和“督察保障”工作要點,認真研究主要職能,找準工作支點,探索業務模式,認準職能定位,捋順工作關系。同時,就更好服務保障自然資源事業高質量發展和當前中心重點難點工作進行系統研究,對督察中心相關政策、業務、技術支撐服務等工作進行逐一分析,并結合中心職責和人員現狀,對工作職責進行細化分解,層層壓實責任,確保了人員快速進入角色,履職盡責勇于擔當。
加強業務培訓,錘煉過硬作風。聚焦主要職責,大力營造全體干部“人人學、時時學、處處學、全員學”的濃厚氛圍,緊緊圍繞自然資源法律法規、督察制度和執法監察等業務工作,先后開展5批次業務培訓,累計參訓人員80余人次,通過以講促學、以學促干,全面提升干部履職本領。同時,將12月定為“作風建設月”,把干部教育培訓和作風建設有機融合、一體推進,以真抓實干的勁頭和務實有效的舉措促進干部作風轉變,切實推動督察事務中心各項工作穩步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