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六部門聯合對外發布了《關于大力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的指導意見》。國家能源局綜合司副司長、新聞發言人張星在該局今天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接下來,國家能源局將從六方面強化可再生能源替代保障措施。
具體包括,健全法律法規標準,完善綠色能源消費機制,落實科技財政金融支持政策,健全市場機制和價格機制,深化推進國際合作,加強宣傳引導。
在完善綠色能源消費機制方面,國家能源局將全面落實非化石能源不納入能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控制要求,使用綠證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核算的基礎憑證,加強綠證與節能降碳政策的有效銜接;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機制,將消納責任落實到重點用能單位,加強高耗能企業使用綠色電力的剛性約束。
關于健全市場機制和價格機制,國家能源局將深化新能源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建立和完善適應可再生能源特性的電力中長期、現貨和輔助服務市場交易機制,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與各類用戶開展直接交易,并與用戶簽訂多年購售電協議;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供熱、生物天然氣、清潔低碳氫的市場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