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在我國現行礦產資源的功能與用途分類中,被列為能源礦產類,而實際上煤炭的功能與用途及概念與特征,遠遠超出了能源礦產的范疇,既是主要的能源礦產,又是非常重要的資源礦產。煤炭作為主礦種,與煤系礦產和煤系共伴生資源是同體共伴生、和諧相處的共同體,在一定意義上是一個問題的多個方面。在研究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時,不能只停留在煤炭本身問題層面上,需要拓展思路、改進方法、系統思維、整合科學,只有立足煤炭、煤系共伴生資源全產業鏈和全生命周期的生存發展規律與邏輯,才能真正達到透過現象抓住本質,形成切合實際、指導實踐并歸納上升為科學的理論成果的目標。
煤系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研究是薄弱環節
長期以來,針對我國礦產資源種類多、分布廣,富礦、單一礦產少,貧礦以及共伴生組分多礦種賦存的特征和主要問題,學者專家們的理論研究成果表明,從事油氣的只研究油氣,從事煤炭的只研究煤炭,從事金屬、非金屬各類礦種的只研究其相關的礦種,對一些多礦種礦之外連體賦存共伴生資源研究不多或很少研究,或研究的方式方法存在問題,造成了大量的資源浪費和環境破壞問題。這是當前我國在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領域存在的一個重要問題,更是未來需要高度重視并要以科學的方式方法努力解決的問題。同時,相對而言,固體多金屬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和各類金屬與非金屬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的研究基礎和成果要好一些,能源、水氣礦產以及與相關金屬、非金屬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研究資料和成果不多,而煤系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研究更是一個薄弱環節。
煤系共伴生資源未來開發利用的主要方向
煤及煤系共伴生資源是我國的主體能源和重要資源,長期只重視煤炭自身的能源價值,而忽視了同體賦存和共伴生的資源,造成了大量的資源浪費和環境污染問題。粗放式、低利用率、高排放與浪費的不合理開發利用模式,不符合礦產資源開發的地質規律、自然資源規律、價值規律、環境規律等基本的開發利用規律。
在傳統的只注重單一煤炭資源開發利用基礎上,不斷延伸產業鏈,拓寬對煤系共伴生資源綜合勘查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的方式方法,研究煤系共伴生資源多礦種賦存規律和地質成因,不斷加大對煤系共伴生資源的開發利用力度,是煤系共伴生資源未來開發利用的主要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與歷史意義。筆者希望通過分析與研究,在深刻理解做好煤系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的重大意義的基礎上,希望發揮積極作用。
研究做好煤系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的對策
圍繞新一輪全國礦產資源規劃 (2021~2025) 編制相關問題的需要,有必要在多礦種共伴生資源特別是在煤系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的問題和對策與建議方面,進行深入研究, 提出系統、 科學、高質量且針對性很強的觀點與思想,為“十四五”期間乃至今后很多年礦產資源領域特別是煤系共伴生資源的開發利用及其產業發展領域規劃和政策的制定,以及各項工作的大力度推進提供更多的決策依據。
促進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和產業發展在國民經濟體系中的功能與定位更加完善。 我國礦產資源法適應的范圍主要是礦產資源領域管理,不能覆蓋礦業開發利用與產業發展的全產業鏈、 全生命周期管理。在國民經濟分類中,礦業屬于第二產業,采掘業屬礦業范疇,礦業加工、生產與利用又屬于工業范疇,礦業勘查與評價又屬于第三產業中的技術服務業,這種劃分既不符合自然資源產業規律與邏輯,更不利于國際接軌。能源礦產、金屬礦產、非金屬礦產、水氣礦產四大類劃分的方式方法不符合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規律,不利用礦業產業鏈的推進煤系共伴生資源科學發展,例如: 煤炭和煤系資源僅列入能源礦產類,其用途與功能遠遠超出僅屬于能源礦產的范圍,是各相關行業產業非常重要的資源礦產。還有一些金屬、非金屬礦產亦有同樣的問題,應不斷促進礦產資源分類改革與產業發展規劃的逐步完善。
為國家現行礦業權制度及其相關礦政管理改革提供參考依據。 我國礦業權管理體制形成于計劃經濟時代,大量借鑒了蘇聯模式。隨著時代的變遷與經濟社會發展的深刻變化,礦產資源體制與政策管理需要與時俱進,如礦產資源規劃管理、礦業權設置、變更使用管理、資源稅與價款收繳方式、 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礦地融合政策、地質調查與勘查評價體制改革以及各類礦種開發利用方案與管理權限設置、礦業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關閉/ 廢棄礦山礦井的綜合治理、綠色和智能化礦業的標準與規范等。這些改革事項都是礦業領域的關鍵事項,牽一發而動全身,既要符合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與管理的地質規律、自然規律、價值規律、環境規律等基本規律與邏輯,也要建立適應我國國情,還要能充分提高國際市場競爭力的礦業權管理和礦業開發利用制度與體系。毫無疑問,這是一個復雜、敏感、 涉及面廣、矛盾集中的系統工程,需要學習和借鑒全社會各個方面特別是各行各業好的經驗與方法。
促進煤系共伴生資源礦業權設置管理和開發利用方案的進一步完善,礦業權設置與管理、開發利用方案的合理制定是做好煤系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的關鍵性基礎工作。“煤-煤層氣-油頁巖-砂巖型鈾礦”“煤-煤系氣-油頁巖-鎵-鋁土礦”“煤-鈾-鍺-高嶺土-硅藻土-煤中金屬元素”“煤-煤系氣-鈾-煤泥-耐火黏土-煤矸石-粉煤灰-礦井水-礦用土地”等;在“一礦多開”“多礦種共伴生”“煤鈾兼探采”“煤油兼探采”“先采氣后采煤”等開發利用過程中經常遇到礦業權重疊設置和開發利用方案不合理、 不科學問題, 需要不斷完善。
豐富煤系共伴生資源的定義與內涵。以資源開發利用全產業鏈、全生命周期狀況來定義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概念,突破傳統的、狹義的煤系共伴生資源的范疇與內容,按照資源開發利用的地質規律、 自然資源規律、價值規律、產業鏈規律、環境規律等基本規律和邏輯要求,立足全產業鏈、全過程各環節定義廣義的煤系共伴生資源概念和內涵,包括煤系地層的各類共伴生資源,煤系中各類元素資源, 也涵蓋礦產開采、加工利用、資源轉化、閉坑后資源化利用等環節共伴生的各類資源,如煤矸石、粉煤灰、煤泥、礦井水、地熱、礦用土地等。延伸煤系共伴生資源的概念與內涵,詮釋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客觀要求和內在規律,為實踐工作和理論研究拓寬思路,充分發揮資源開發利用的功能、用途與效率,豐富共伴生資源高質量、可持續、科學開發利用的理論基礎。
加強共伴生資源, 特別是煤系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的評價系統指標的建立與完善,以及科學的評價量化標準研究,促進煤系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與產業發展由經驗走向科學,不斷提升創新能力。借鑒國內外金屬、非金屬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中成功的經驗與案例,結合煤系共伴生資源規律與特征,多層次、多角度、多方面創新開發利用的關鍵技術與工藝。 我國一些著名的金屬、非金屬共伴生資源礦山,如內蒙古白云鄂博鐵-鈮-稀土共伴生礦、四川攀枝花鐵-釩-鈦-耐火黏土共伴生礦、甘肅金川鎳-銅-鉑族-稀土共伴生礦、云南會澤銅-鉛鋅-銀共伴生礦、新疆可可托海鋰-鈹-鈮-鉭-高嶺土-硅藻土共伴生礦等,多年以來,通過幾代人的不斷努力,探索出了許多成功的經驗與做法,對研究與做好煤系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有非常重要的借鑒意義,觸類旁通,不斷創新,建立好煤系共伴生資源開發利用全產業鏈、全生命周期的資源、技術、經濟、環境、管理五位一體的系統評價指標與量化標準體系,十分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