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依法批準,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受布爾津縣自然資源局委托,以公開掛牌方式出讓布爾津縣319線布吉公路建筑用砂礦采礦權。
一、出讓人及礦業權交易平臺
(一)出讓人
名稱:布爾津縣自然資源局
場所:阿勒泰地區布爾津縣友誼峰路17號
(二)礦業權交易平臺
名稱:阿勒泰地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阿勒泰市團結南路1號
(三)掛牌代理機構
名稱: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場所:烏魯木齊市阜新街1號智能城2號樓
二、出讓礦業權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布爾津縣319線布吉公路建筑用砂礦
出讓礦區范圍拐點坐標(CGCS2000坐標系):
X Y
1.5282422.051,29486449.163
2.5282463.850,29486781.485
3.5282115.481,29486971.726
4.5281914.354,29486892.621
5.5281879.234,29486324.591
礦種:建筑用砂
推斷資源量:62.90萬立方米
出讓年限:2年
面積:0.2785平方公里
開采標高:574米至562米
出讓起始價人民幣:67.73萬元
增價幅度人民幣:5萬元
競買保證金人民幣:50萬元
注:最終成交的采礦權范圍拐點坐標、面積等以與有管理權限自然資源局簽訂出讓合同中確定的為準。
三、競買人資格條件及相關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依法注冊的營利法人。
(二)獨立法人,不接受聯合體競買。
(三)未被列入全國礦業權人勘查開采信息公示系統中的“嚴重違法名單”。
(四)未被“信用中國”網站列入“失信懲戒對象”、“重點關注名單”、“安全生產領域失信生產經營單位”。
(五)未被“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相關主管部門要求的其他條件。
四、出讓方式及交易的時間、地點
(一)出讓方式:公開掛牌。
(二)公告時間: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3月7日。
(三)掛牌競價時間:2023年3月8日10:30(北京時間,下同)至2023年3月22日16:00止。延時競價時間:2023年3月22日16:00開始。
(四)報名及報價地點: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五)掛牌會召開時間與地點:2023年3月22日16:00在阿勒泰市團結南路1號阿勒泰地區行政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召開。
五、獲取掛牌文件的途徑和申請登記的起止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2023年2月8日10:30至2023年3月7日18:00止。
(二)申請報名方式:線下報名
(三)申請報名需提供的資料:
1.申請人競買登記表;
2.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未辦理五證合一的須提交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彩色掃描件加蓋公章;
3.授權委托書(原件加蓋公章);
4.采礦權競買申請書(原件加蓋公章);
5.無不良行為記錄和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辦理(加蓋公章)。
競買申請人在報名期限內持以上資料一式三份辦理競買申請手續。(特殊時期可線上報名,按要求上傳清晰的報名材料電子版文件(PDF格式)。
(四)資格確認:意向競買人提交報名材料后,經掛牌代理機構審核,符合競買人資格條件要求的,出具《報名資格審核通知書》,意向競買人可簽訂和獲取出讓文件及相關資料,并在報名截止時間前繳納競買保證金到指定賬戶后憑《競買資格確認書》取得交易資格,成為競買人(如有提供虛假材料和不實承諾等情形的將被取消競買資格)。
(五)競買人成為競得人時競買保證金轉為交易服務費及采礦權出讓收益(如有違約行為的則轉為違約金),超出部分保證金在公示期結束并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競得人。其他競買人的保證金在掛牌結束手續齊全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六、確定競得人標準和方法
(一)本次采礦權出讓采用增價報價方式,每次增價幅度為一個增價幅度或增價幅度的整數倍。
(二)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不低于底價的最高報價者為競得人。
(三)掛牌成交后的競得人應與出讓人在交易平臺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
(四)結果公示:交易結果在相關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
七、風險提示
(一)礦產資源開采具有高風險、高投入的特點。出讓人提供的相關地質資料基于現階段的認識,僅供參考,這些資料中的描述并不構成出讓人對采礦權的開采前景、資源品質等出具的保證。
(二)因法律法規和政策發生重大調整的,采礦權的出讓人和競得人應按新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三)競得人在采礦權有效期間,應當避免浪費資源、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嚴格遵守礦產資源法律法規、相關礦業權管理政策,認真履行礦業權出讓收益、相關稅費繳納等相關義務。不依法履行土地復墾、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治理恢復等義務的,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土地復墾條例實施辦法》《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規定》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四)競得人在進行開采時,須按照安全生產、生態環境保護、爆破作業、取水、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規的要求,辦理相應許可和手續等。競得人在開采過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鐵路、永久基本農田、林地等相關規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兩側按要求預留通道。開采過程中需要用地的,競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辦理臨時使用土地、土地征收、農用地轉用和供應等相關手續、繳納相關費用。競得人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依法予以處罰。
(五)本次采礦權出讓不統一組織現場踏勘,競買人應自行到采礦權區域踏勘,費用自理。意向競買人一經提交報名申請,即表示對出讓采礦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風險已經了解并自愿全部承擔。
八、對交易采礦權異議的處理方式
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前,對交易過程中產生的異議,由掛牌代理機構予以澄清。在《采礦權出讓合同》簽訂后產生的爭議,按合同約定執行。
九、失信聯合懲戒提示
(一)競買人應遵循“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參與本次競買,對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對違反公共資源交易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競買人,將按照《印發〈關于對公共資源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備忘錄〉的通知》(發改規〔2018〕457號)的規定,對相關失信企業和失信個人實施聯合懲戒并按照公告約定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競得結果無效,并將其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并承擔相當于競買保證金的違約金,造成經濟損失的還負賠償責任,出讓方有權不再簽訂合同或解除合同:
1.競得人拒絕簽訂《采礦權成交確認書》及不能如期按規(約)定交納交易服務費的;
2.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競得人因自身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的,或者拒絕簽訂的,或簽訂合同后,未按照合同約定繳納出讓收益的;
3.競得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者隱瞞事實的;
4.采取行賄或其他不正當手段競得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其他事項
(一)公示期間無異議的,競得人在規(約)定時間內應與出讓人簽訂《采礦權出讓合同》。按照《采礦權出讓合同》約定繳納礦業權出讓收益后,受讓人按有關規定和要求辦理采礦權登記。
(二)本次出讓公告相關信息同時在公告中相關網站發布。出讓信息如有變更,變更事項僅在新疆礦業網發布,請意向競買人密切關注。
(三)本次采礦權出讓的詳細資料和具體要求見出讓文件。本次出讓公告其他未盡事宜,由掛牌代理機構負責解釋和通知。
(四)本次采礦權掛牌出讓事宜可瀏覽:
1.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網http://www.mnr.gov.cn/;
2.阿勒泰地區公共資源交易網http://www.xjaltggzy.gov.cn;
3.新疆礦業網http://www.xjgyky.com和http://m.loyalfilm.com/;
(五)咨詢和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991-4846078 王 祈 15099502278
金正勇 19945871993
監督電話:13779052388
布爾津縣自然資源局
新疆國源土地礦產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2月8日
